关于我们
风险管理委员会

成员

范仁鹤先生主席

风险管理委员会

范仁鹤先生主席

范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辖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各自成员。范先生为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即希慎兴业有限公司、第一太平有限公司及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范先生亦为胜美达株式会社(其股份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部董事。范先生曾任Goodman Group (一家于澳大利亚上市的公司)的独立董事及AustralianSuper (一家于澳大利亚成立的退休基金)的亚洲咨询委员会成员,分别直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及二零一七年二月止。范先生亦曾担任节能元件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二年三月止。范先生持有史丹福大学工程学士衔、史丹福大学统筹学硕士衔及麻省理工学院管理科学硕士衔。在一九九七年加入本公司之前,彼曾任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管中国工业业务。范先生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加入董事会,并分别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调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索绪权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

索绪权先生

索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之各自成员。索先生为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索先生于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受聘为兼职教授。索先生曾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彼从服务满三十三年之中国工商银行集团退休前,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彼于加入中国工商银行集团之前亦曾于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任职。索先生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为高级经济师及享有中国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索先生拥有逾三十七年银行相关经验,于银行信贷管理及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经验丰富,具备工商企业经营及财务分析专长。索先生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加入董事会。

李淑贤女士

风险管理委员会

李淑贤女士

李女士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之各自成员。李女士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女士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李女士自一九九四年起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直至二零一八年三月荣休前为毕马威中国金融服务业审计主管合伙人。李女士拥有丰富的香港和中国会计、资本市场、市场开拓、监管合规相关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经验。加入毕马威之前,李女士在英国伦敦一家大型跨国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并成为特许会计师,以及先后在一家房地产和金融服务集团担任财务负责人。李女士持有英国埃克塞特大学会计学荣誉学士衔、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企业风险管理深造文凭及苏格兰格拉斯哥加里东大学风险管理硕士衔。彼亦为Elite Beam Limited董事。李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加入董事会。

栾祖盛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

栾祖盛先生

栾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及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的董事及总经理。彼亦为董事会辖下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及披露委员会主席,以及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栾先生现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彼持有南开大学会计学系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及南开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中级审计师。栾先生曾任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在加入本集团前,栾先生曾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深改专员兼办公厅主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石家庄及无锡分行行长、深圳分行副行长及风险总监、福州分行行长助理及风险总监、光大银行中小企业业务部总经理及小微金融业务部总经理等职务。栾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加入董事会。

李春菊女士

风险管理委员会

李春菊女士

李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彼亦为董事会辖下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李女士曾任光大节能照明(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董事长。李女士在加入本集团前,曾任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深圳分行人力资源部、法律合规部、零售业务部及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以及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李女士毕业于山西省卫电高师专科大专。彼具有丰富的金融工作经验,李女士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加入本集团。

风险管理委员会现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鹤先生(担任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索绪权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淑贤女士、执行董事兼总裁栾祖盛先生及本公司副总裁兼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李春菊女士组成,其主要职责为监管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和负责审核管理层就企业全面风险识别、评估、缓解、监控程序的有效性。风险管理委员会设有书面的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