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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集團要聞
2018年07月24日

全面參與長江大保護|光大集團與三峽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7月24日下午,中國光大集團與中國長江三峽集團(簡稱“三峽集團”)在三峽集團總部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發揮各自優勢,在生態環保產業、新能源產業、金融服務、產融合作、國際業務、商務差旅與會展服務、人才培養與交流合作等領域開展全方位戰略合作,構建互利雙贏、協同發展的新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光大集團董事長李曉鵬、董事會秘書葉振勇,三峽集團董事長盧純、董事會秘書徐俊新等見證簽約。光大集團副總經理葛海蛟、三峽集團共抓長江大保護領導小組副組長沙先華代表雙方簽約。


簽約儀式前,雙方進行了深入、務實的會談。


李曉鵬表示,三峽集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共抓長江大保護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致力於在共抓長江大保護中發揮骨幹主力作用,是一家有思想的企業、一家優秀的國際化企業、一家有責任感的企業。光大具有綜合金融、產融合作和陸港兩地優勢,在產業上佈局“三大一新”,與三峽集團合作前景廣闊。下一步,光大將從四個方面與三峽集團深入合作。一是響應戰略。光大積極回應國家戰略,願意全面參與長江大保護,與三峽集團在生態環保集團、產業聯盟、綠色發展投資基金、工程技術研究等方面展開深入合作;二是全面合作。光大願意發揮自身在綜合金融、垃圾焚燒發電、旅遊商旅方面的優勢,與三峽集團展開全面合作;三是優勢互補。雙方在踐行國家戰略過程中各具優勢,可以圍繞長江經濟帶發展實現更好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四是做出特色,雙方可以探索打造特色的融資模式、特色的股權模式、特色的輕資產運營模式和特色的政企合作模式。

盧純表示,深度融入長江經濟帶並在共抓長江大保護中發揮骨幹主力作用,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三峽集團的新使命新任務。光大為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令人敬仰。三峽集團願與光大集團攜手,支援和服務國家戰略。光大擁有眾多優勢產業,未來,希望能發揮雙方優勢,在環保、銀行、綜合金融等領域找到合作新模式,探索一條既能服務好國家戰略又能實現品質效益共同發展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雙方還就商旅服務、企業債、海外業務等領域合作進行了深入探討。


光大集團協同發展部、深改辦、生態環保事業部,光大銀行,光大實業,光大國際,中青旅控股負責人;三峽集團資產財務部、生態環保集團籌備工作組、三峽資本公司、生態環保集團籌備工作組負責人參加活動。

延伸閱讀

1993年9月27日,為建設三峽工程、開發治理長江,經國務院批准,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正式成立;2009年9月27日更名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2017年12月28日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業變更為國有獨資公司,名稱變更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簡稱 “三峽集團”)。三峽集團戰略定位為:主動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一帶一路”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在深度融入長江經濟帶、共抓長江大保護中發揮骨幹主力作用,在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中承擔基礎保障功能,在推動清潔能源產業升級和創新發展中承擔引領責任,推進企業深化改革,加快建成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跨國清潔能源集團。三峽集團主營業務包括水電工程建設與管理、電力生產、國際投資與工程承包、風電和太陽能等新能源開發、水資源綜合開發與利用、相關專業技術諮詢服務等方面。經過20多年的持續高品質快速發展,三峽集團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水電開發運營企業和我國最大的清潔能源集團。